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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市六部门提出紧急通知要求
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必须严格控制新型冠状病毒
绵阳信息网为贯彻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机构的相关精神,11月1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检局、市卫健委、绵阳海关6个部门联合发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合作,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链作为疫情防控要点,认真梳理物流全环节风险,及时弥补不足,、 要抓紧编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技术指南》推广。 加强培训,压实涉及冷链食品的生产、装卸、运输、储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关联方的主体责任,熟悉掌握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通知》确定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合作。 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绵阳海关等部门建立冷链食品新型冠状病毒的合作联动机制,统筹分工协作、协调协作、核酸检测、情况通报、形势研究判断等工作。 卫生、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农业贸易市场、销售海鲜和肉类市场(超市)的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经营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督促各防控措施的落实。 绵阳海关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的监管。 农业部门督促生猪屠宰场的生产场所、储存场所、装卸工作等落实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应当监督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健康管理、清洁消毒等措施。 交通部门应当指导冷链食品运输公司加强员工防护、运输装备消毒。
《通知》提出重视可追溯性管理,加强准确的可追溯性。 对从事冷链食品储运业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登记或者备案管理。 对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实行新闻化追溯,各有关部门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承担食品追溯主体责任,忠实、及时在四川冷链食品上市检疫合格说明、核酸检测报告、交易票据、交易票据、主体责任
《通知》还要求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加强风险管理。 从本月开始,市级相关部门将设立职工专业班,建立联动机制,开展每月一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风险管理。 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等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由冷链食品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全过程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检查中发现未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法生产经营冷链食品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格调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解决。 (绵阳日报社文芳阁记者李桥臻)
:郭成
标题:【快讯】绵阳六部门发出通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须严控新冠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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