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46字,读完约3分钟
从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道路和法学理论再次迅速发展
法学界越来越确认法学理论的中国化是我国法学理论迅速发展的重要途径,这在现在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成为法学家们的使命之一。 我们谈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时候,比较有效的构想是在西方文化中积极引用有生命力、有创造性、适合本土文化的要素,试图将西方要素传入中国以前并加以融合,进而用更超越的理论加以统一。 从而形成一种具有广泛包容力,既能处理当前中国社会问题,又能面向未来,为全人类新的快速发展提供指导的新法学理论。 因此,法理学的改新面临着吸西学、再解放以前传下来的、超越性建构的三重任务。
立足于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来探讨法学理论的中国化,必须特别强调将法律文化纳入西方,重组后统一,其可能性和必要性具有对中国文化以前流传下来的道路的认识和追求这一极其特殊性,来自极其超越的特质
回归的必然性
清末洋务运动后,国民长期消费,建立了符合西方文明主导的观念、价值和体制的法制和学术体系。 这是为了图存、图强,当然也是为了中华文明的连续和日新。 从最初的中体西、师夷长技制造夷,到后来的全面西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最终知识界不约而同地依靠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试图加以创造性的转变来引领未来。 促进法学理论回归式转换的原因很多,西方现代文明和文化的内在缺陷和积弊更多暴露,加之整个西方世界呈现出的衰退迹象,单纯引入西方价值、体制和管理技术可能会产生不可避免的水土不服等问题,中国在完全不服从西方模式的状态下强势崛起, 这些都促使人们重新审视自古以来流传的文化,重新评价价值。 但是,正如诚如允荣根教授所说,近一个多世纪来,我们有太多菲薄从以前流传下来,厚道诋毁古贤,对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有太多的破坏、误解、遗忘。 坦率地说,现在‘ 良善治建设中的一块短板是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缺失。
近代中华遭遇西方文明的冲击,经历了沉沦、迷茫、觉醒和更生,伴随着多次试错的漫长历史,其实只是黄帝肇启天下以来,中华文明多次不断危机中的一个。 历史经验借鉴了中土文化对佛教文化的吸收、整合和改造,展现出中国文化独特的包容性和生命力。 中华文明之所以不倒,是因为整合、内化了原有的外在、甚至对抗性的文化要素,常常能够实现旧邦维新,最深的原因不是从以前开始就有限主体(个体、社区、国族等)的利益最大化,而是追求符合人类的整体性和道路
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洪荒以来,人类进化的许多文明形态和文化自古流传,文明带的古希腊、古罗马、中段的苏美尔、古代波斯、古印度都没能幸免于惨祸。 中华只是以前传下来的,继续存在,展现着新的生命力。 最重要的原因同样是对中国文化道路的认识、内涵和追求。
道的统率和价值
春秋时代,先哲们已经认识到道路是世界的根本、本原、也是世界的归宿,特点之一是人类以有序和谐的方式参与世界以寻求恢复整体性道路。 这种对世界本质和人与世界关系的基本认识意味着人与世界具有同质、同原、同归的包容性。 可以说世界本身就是道路的一个整体,非常特殊。 据此,人类参与世界是整个世界进化的一部分,也是道体显性化的一部分。 人不是终极目的,反而是成就道路的参加者。 人类之所以要社会化,拥有法制,实行法治,不仅是为了保障权利,实现个人和某一群体的价值,也是为了铺路。
标题:【快讯】以前传下来文化之“道”与法学理论再快速发展
地址:http://www.mahamoni.com.cn//myjy/19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