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14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薛枫) 6日报道,文化和旅游部爆出领域利好消息,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目前经营困难,向旅行社暂时退保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时退保标准为目前缴纳额的80%。 文化旅游部要求各地文旅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临时保证金工作。
据了解,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必须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的境外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必须增资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每次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支机构,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必须新增5万元;每次设立经营境外旅游业务的分支机构,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必须新增30万元。
《文化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应对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经营困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暂停范围为全国所有依法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停标准为现有缴纳额的80% 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这次暂停范围内。
通知指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自印发通知之日起,建立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临时保证金工作人员的工作登记簿, 指导相关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新闻变更和备案工作,加强督促监管,对未按期退还保证金的旅行社依法查处,并记入公司信用档案。 各地将于年3月15日前向文化旅游部市场管理部门提交保证金返还情况。
李志
标题:【快讯】文旅部: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支持旅行社渡难关
地址:http://www.mahamoni.com.cn//myly/9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