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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首以上的歌曲将从ktv下来。 这条消息于11月5日登上了微博热搜。 该公告由中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要求ktv终端生产经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实施,共涉及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 (见11月6日《北京青年报》)

【快讯】KTV下架6000多首歌曲是版权保护的进步

过去,我们经常有一点音像组织和音乐家向一些ktv提起诉讼,要求停止采用非法音像作品。 目前,作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ktv曲库正版中采用的第一把枪,音集协对比广大ktv设备制造商和卡拉ok经营者发布公告,要求停止采用6000多首歌,在我国音像著作权保护行业受到前所未有的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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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采用他人的作品必须依法获得授权。 否则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ktv经营者的版权意识很弱,卡拉ok领域成为了版权侵害的严重灾区。 近年来,随着版权法规知识的推广的普及,向权利人支付版权使用费已成为ktv领域的共识。 但是,ktv经营者幸运的是,使用未经许可的歌曲继续进行商业经营活动。 前几天,知名创作歌手叶佳修擅自对海南16家ktv采用自己的《奶奶澎湖湾》等44首歌曲提起诉讼,16家ktv被判赔偿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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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少数经营者对版权保护有认识错误,认为只要成为音集协会会员并支付著作权许可录用费,一劳永逸、高枕无忧。 实际上,音集协会只代表自身会员及受委托的中国音乐版权协会会员,对授权的作品颁发许可,非音集协会或中国音乐版权协会管理的作品不在许可范围内。 对于这部作品的一部分,如果没有权利人的单独授权,ktv的采用仍然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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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告要求下架6000首以上的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均为非音集协会成员。 对ktv制造商和经营者来说,6000首下架与其说是硬性要求,不如说是善意提醒,告知存在的法律风险,自觉遵守法律,促使自己停止侵权。 如果一个经营者不删除,面对诉讼赔偿,不同的权利人经常提起侵权指控,很有可能忙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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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积极要求ktv下架非法曲,充分展示音集作为音像权利人老家的合作作用,有助于获得广大音像组织和音乐家的支持和信任。 目前,我国有ktv公司2万多家,音像权利人单打独斗维权显然不现实。 加入音集协大家庭,集体管理音乐作品,既保障了自己著作的产权价值,又能在ktv上广泛演唱自己的作品,可谓一举两得。 (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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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成: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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