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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7月1日,《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这是本市第一部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采用和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为深入推进国际交流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城市国际化服务水平提供依据。
《规定》共20条,重点确定了外语标识的设置范围、采用外语标识的复印件要求的设置、外语标识管理体制和部门间执法协调合作机制、政府应提供的服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强调了谁设置、谁负责的基本情况和应该设置、采用外语标识的6种公共场所。 目前,市政府外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应当设置外语标识的公共场所目录和新闻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历来重视外语标识规范化事业,2001年北京奥运会成功后,市政府成立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事业指导小组,成立专家顾问团,在全市开展规范外语标识事业。 2006年全国首次发布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译》系列地方标准。
《规定》的施行,标志着本市规范外语标识工作进一步进入法治化轨道,是政府依法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既定副本,也是处理外语标识误用、优化城市语言环境的现实需要。 进一步,外事部门在提供疑难杂译专业咨询、支持志愿服务开展、设立网络查询平台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管理监控和执法力度,“规定 (记者范俊生)
谭鹏
标题:【快讯】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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