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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8日,一个题为《步入地雷阵,无惧无悔!》的网帖出现在张家界公众论坛上,发新闻人署名为龚厚钦。该帖直指张家界市市长夫妇“染指”该市重大工程项目,并称,其中“四路”工程耗资6亿多元,是同期省内其他地市同类工程造价的3倍,而且工程竣工不到一年便出现质量问题。但龚厚钦的举报,反遭顺天集团以名誉侵权起诉,龚厚钦一审被判败诉。随后,龚厚钦又状告顺天集团名誉侵权。

龚厚钦其人

1968年2月出生于桑植县陈家河农民家庭,1988年7月参加从业,先后担任过派出所民警、特警队队长等。

龚厚钦提供的证书显示,其曾获奖章14枚,连续三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曾被评为“全省勤政廉政先进个体”,“湖南省先进从业者”,“湖南十大杰出青年”,“湖南十大杰出民警”。

龚厚钦参加了张家界市政法系统处级领导公选,2001年初参与组建张家界市城管局,后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年8月8日,龚厚钦互联网实名举报张家界市长夫妇涉及招标重大工程等问题,被湖南顺天建设集团起诉名誉侵权,并一审败诉。早报记者权义发自长沙

2月17日,龚厚钦出现在长沙市开福区法院二楼,西装上别着14枚奖章,金光闪闪,手里拉着一个行李箱,箱子里是各种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摞在桌子上有一尺高。在实名举报过程中,龚厚钦也多次附上身戴奖章的照片,他希望借此让人们关注他的举报。

龚厚钦现任湖南省张家界市城管局副书记、副局长。去年,他因实名举报张家界市市长赵小明夫妇“染指”市政工程,因为此成为湖南省内知名人物,他的微博粉丝超过3万。年,《湖南政务微博年度报告》中发布的湖南省十大政府官员排行榜中,他进入了前十。

两宗名誉侵权案

龚厚钦因顺天集团发出声明和律师函将其告上法庭

年8月8日,一个题为《步入地雷阵,无惧无悔!》的网帖出现在张家界公众论坛上,发新闻人署名为龚厚钦。该帖直指张家界市市长夫妇“染指”张家界重大工程项目,并称,张家界重建长11.2公里的永定路、崇文路、迎宾路、子午路(以下简称“四路”)耗资6亿多元,是同期省内其他地市同类工程造价的3倍,但工程竣工不到一年便出现质量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帖子称“在市长夫人的帮助下,长沙xx集团在张家界多项工程中中标,工程总造价达数十亿”。

顺天集团就是龚厚钦帖文所指的中标承建单位。

年9月27日,顺天集团以侵害企业名誉权为由,将龚厚钦告上法庭。该集团称,龚厚钦公开发布的举报信,文案对比顺天集团正常的经营行为故意捏造并散布了大量虚假、不实新闻,诋毁顺天集团的社会公众形象,并称赵小明市长夫人从未在顺天集团担任过职务,未以顺天名义参与工程及业务,顺天亦未通过她开展业务。

顺天集团在庭审中拿出了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等单位出具的材料,用来说明其承建的“四路”等工程招标合法、质量合格。对于龚厚钦指出的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该集团认为,质量问题系因原告交付后这四年内市政维护部门未尽维护职责,存在人为管理及破坏因素。

11月9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判龚厚钦败诉。法院表示年8月8日他发新闻时虽未点名,但文中指明“长沙××集团”为张家界城市主干道崇文路、迎宾路、子午路的中标承建单位。

法院在判决中还指出,龚厚钦作为张家界市城管局副局长,发布涉及市政工程的言论比普通群众更具舆论导向性和影响很大,故公开发表意见或评论时更应注重客观事实,措辞应尽量准确适度。

龚不服判决,继而上诉。龚厚钦认为,他的行为是在行使正当的法律权利。龚厚钦以顺天集团发出声明和律师函,擅自认为龚“故意捏造并散布了大量虚假、不实新闻”为由将顺天集团告上法庭。

2月17日二审开庭,龚厚钦在辩护时称,“下级官员实名举报上级官员非常罕见,为了切实保护检举控告人的权益,只有对不惜以侵害举报人名誉权而对举报行为进行干扰、打击报复的既得好处者进行严惩,才能更好地保护举报人。”

因案情多而杂而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激烈交锋,审判长当庭宣布将在合议庭商议后再择日做出判决。

(责任:汉茜)

标题:“张家界副局长举报市长续:举报者称将被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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