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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p2p监管细则时,深圳市誉东方投资管理企业(以下称“东方创投”)的两名主要负责人因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分别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判刑。 经律师询问,国内近年来没有其他相关判例,该判例成为国内p2p“非法集资”的首要案件。
p2p网络借款
p2p是英语中peer to peer的缩写,意思是“个体对个体”。 p2p网络贷款的典型模式是网络信用企业提供平台,贷款双方自由竞争,中介成交。 资金从人身上获取利息收益,承担风险的资金借款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用企业收取中介服务费。 p2p网络贷款最大的优势是使以前银行难以覆盖的借款人在虚拟世界充分享受贷款的效率和便利。 网络贷款平台数量近两年来在国内迅速增加,迄今为止比较活跃的只有350家左右。
判决
东方创投两负责人分别被罚款
检方表示,东方创投是互联网投资平台,以向社会公众宣传p2p信用投资模式、提供资金中介服务为名义,承诺3%至4%的月息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兑付7471.96万 法院审理后,经判决,东方创投法人邓亮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的运营总监李泽明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
根据我国法律结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认定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借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社会公众承诺在通过媒体、介绍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定期限内通过货币、实物、所有权等方式偿还或者报酬。
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小张4月21日表示,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主要有三种:发布集资池模式虚假借款新闻向不特定人群发布集资用于其他投资的虚假高利贷新闻,以“还债”短期
记者了解到,东方创投符合上述4个条件,发布虚假消息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用于平台房地产投资,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
东洋创投在哪里?
问题一千万元转移到个人房产
邓亮供述称,东方创投前期有将投资款借给融资公司的意向,但实际操作后,坏账率超过6%,未能按期收回,最终资金转移到个人房地产。
记者了解到,东方创投投资者资金中,2500万用于购买深圳布吉中心花园的四个街头店面(总价3680万),邓亮将布吉的四个店面抵押给担保企业3000万,2200万用于购买深圳华强北和黄埔“
记者了解到,东方创投网站注册人数2900人左右,真实投资人数1330人,单一投资300元至280万人。 平台承诺在不同借款期向投资者支付月利: 1个月期3.1%,2个月期3.5%,3个月期4.0%。
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资金用途为平台自融的情况下,东方创投长期以来对投资者以“本利保障”、“资金安全”、“账户安全”进行公开推广。 实际上,平台的募集资金都是投资者直接存入邓亮的个人账户,还是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后再存入邓亮的个人账户,具体的投资资金由邓亮的个人账户支配,投资者返还则相反。 该平台成立时,运营总监李泽明通过红岭创投的前同事“在网上花了几十万购买”,命名为“东方创投”,于年6月19日正式上线。 三个月后,邓亮资金链断裂,汇款延误,投资者难以提现。 邓亮、李泽明年底相继自首。
2资金进出个人账户
除了资金用途是平台自融外,东方创投最大的问题是资金监管。 根据监管p2p“新闻中介”的定位,平台无法获取资金,资金只能由投资者和借款人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账户管理系统进行中转,借款人账户不能与平台关联,对 ”。 星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卫星说。
在东方创投的账户体系中,投资者的资金直接进入平台,最终进入平台实际控制者个人的账户。
“由于p2p平台是新型金融业务,央行和银监会还没有制定法律法规进行指导,也没有设置入行门槛,p2p领域鱼龙混杂。 ”。 卫星认为,p2p平台常见的灰色地带包括平台提供空白合同,投资者签署后,平台将擅自明确借款方向。 平台首先放贷,然后拆分转让给投资者的大额债权,挪用转让给不特定多数投资者的p2p自融模式之类的贷款,或者携款潜逃。 设立资金池操作和平台本身的保证。
年来,央行、银监会等监管方多次就p2p发表表态,确定了p2p平台的中介性质,总体持鼓励、支持态度,但也提出了监管红线。
年4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中央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参与的关于处置非法集资部的国际联合会议发表了《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张君表示,p2p网络贷款平台应当确定中介性质,不得提供担保,不得集资建立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共资金。
7月中旬,央行聚集了包括p2p、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等在内的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就《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此外,银监会也制定了p2p领域的监管细则,许多业内人士表示,该细则将于8月底公布,以征求意见。 21世纪经济报道
■链接
截至7月底,p2p平台超过1200家
据《网贷天眼》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7月底,全国正常运行的p2p平台超过1200家,其中广东地区排名第一,数量超过300家,平台成交量比例占全国的30.27%,
数据显示,7月新在线平台、投资者活跃人数明显增加,但最大亮点是成交总额首次突破200亿元。 其中,广东、浙江、北京、上海、江苏占前五,成交比例分别为30.27%、16.09%、15.89%、8.01%、5.46%。 从平台活跃人数来看,7月国内平台日均活跃人数维持在54000人左右,广东省平台日均活跃人数超过12500人,约占全国的23%,仍居首位。 据濮阳信息港报道
■注意
网贷平台上有风险的“跑”现象不断发生
在p2p领域,网络贷款平台的“跑”现象也不断发生,部分平台出现纯粹的诈骗倾向。 “投资者必须警惕网络贷款平台的道德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 ”所有人都收集了首席执行官许建文表示。
7月以来,随着监管部门的频繁发声,p2p贷款平台“去担保”正式进入倒计时。 “去担保”一拉开帷幕,平台如何被投资者信任? 记者盘点称,目前p2p贷款平台有4个主要对策。
对策1 :引入第三方担保。
对策2 :设立风险准备金,向第三方引入资金管理、资金录用监督机制,保护风险准备金账户的安全。
对策三:以分散投资的点融网为例,该平台单一标的门槛为100元,也设立了“本金保障计划”,但参与条件不低于30笔,单笔借款不得超过投资额的5%。
对策4 :引进保险,但一位保险企业人士表示,p2p贷款领域在国内迅速发展的时间很短,因此无法准确估计风险。 这是因为明确汇率不容易。 一财
标题:“东方创投吸金1.26亿 涉非法集资两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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