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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刘佳)日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海南省航空货运快速发展财政补贴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运输公司给予财政补贴。 资金专项用于鼓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和琼海博鳌机场全部货机航线运输的快速发展。
全货机航线的航班补贴标准和货运量补贴标准分为国内和国外两种情况,各全货机航线只补贴一家公司。 对开通国内全部货运航班的公司,往返行程不超过4小时的,各级补贴1.6万元(往返共计1班,下同),每吨货物补贴400元。 往返4小时以上时,每班补贴2.4万元,每吨货物补贴600元。 对开通国外全部货机航线航班的公司,往返行程不超过4小时的,各级补贴4万元,每吨货物补贴600元。 往返程在4小时以上的,往返程每增加1小时,每班补贴1万元,每吨货物补贴分为800元和1000元两个标准。
此外,对于运输冷链运输货物和医疗器械、药品、南繁育种子种苗等特殊货物的全货机航线航班公司,补助标准按照全货机航线航班货运量补助标准上浮50%。
根据 方法,在海南缴纳公司所得税的公司,可以按照全部货机航线的航班补贴标准、全部货机机型分类补贴标准、定期全部货机航线的航班补贴标准,享受补贴上浮20%的政策。 在海南设立航空运输区域总部的公司,可以得到海南省总部的经济政策支持。
:郭成
标题:【快讯】海南:财政补贴鼓励航空货运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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