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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就业的通知》。 《通知》确定,各地社会培训机构要认真调查和严厉查处国学班读经班补习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见3月26日《北京青年报》)
教育部门发出此通知,有一定的现实背景。 近年来,各种国学班的读经班书院塾在各地开花,不少家长以其为骏,像某歌手带女儿去华夏学宫一样引起了骚动。
义务教育法决定,6岁以上的儿童必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完成。 学校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学校标准,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 也就是说,父母或监护人有义务确保其子女在符合条件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违者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修改。
目前社会学的一点国学班,基本上没有学校资质,不能颁发学历,家长将其子女送入这种国学班替代义务教育的方法中,其违法性已经很明显,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培训机构这样的教育方法也受到了质疑。 专家说,一点读经班不如毒经班,一个学生普遍处于非常疯狂的状态,读经老师不过是个复读机。
义务教育作为经过论证和实践说明的全面提高儿童智慧、素养,培养其健全人格、健康体魄、学习能力、交际能力、生活能力的教育方法,不仅促进了儿童的全面快速发展,也使儿童接受了更高水平的教育。
当然,不能让孩子学习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 在学校开国学课也是有道理的。 这是对正规教育的有益补充,扩大儿童的思维和认识能力,有利于多样性的快速发展和成长。 但是,不要用国学教育代替现代教育。 否则,你会拿孩子的将来开玩笑。
史洪举
李志
标题:【快讯】不能以“国学班”替代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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