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3字,读完约2分钟

中新网宜昌5月28日电(记者郭晓莹)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28日宣布,《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推动优秀文化的活跃传承。

宜昌古称夷陵位于湖北省西南部、长江中游边界,建设历史两千多年。 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中国端午节·; 屈原端午的习俗于2009年入选联合国人类非遗留代表作名录,有下堡坪民间传说、青林寺之谜、兴山民谣、屈原传说、王昭君传说等。 但是,随着时代迅速发展,大量农民外出务工,非遗项目生存空间逐渐萎缩,继承人老龄化严重,参与者不足,部分非遗项目面临失传困境。

【快讯】湖北宜昌立法保护非遗 “活态传承”优秀文化

《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共二十八条,围绕宜昌非遗留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强了制度设计,对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等级保护制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宜昌是全国最先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念并实施建设的城市。 本条例确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 并要求建设和管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代表性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场所、遗迹等的,应当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兼顾保护相关物质文化遗产。 尊重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和以前传下来的风貌。

【快讯】湖北宜昌立法保护非遗 “活态传承”优秀文化

此外,宜昌还根据无代表性项目的优势和现状,实行继承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抢救性保护、记忆性保护、区域范围保护等分类保护制度。 要点强调屈原文化、昭君文化、嫒祖文化、巴楚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结合文化旅游、节庆民俗活动,要求推进非遗景区,鼓励和支持非遗资源产业化的市场化快速发展。

【快讯】湖北宜昌立法保护非遗 “活态传承”优秀文化

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无代表项目的代表传承人、保护单位的名义开展活动,违者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以营利为目的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罚款1万元至3万元,对个人罚款1000元至5000元。

宜昌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项,国家级19项,省级50项,市级109项,县级35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7人,省级103人,市级493人,县级1760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省级2个, (完)

李志

标题:【快讯】湖北宜昌立法保护非遗 “活态传承”优秀文化

地址:http://www.mahamoni.com.cn//myjy/19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