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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文化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投入5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文化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措施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文化产业政策支持、加强文化金融服务、吸引新业态快速发展、加强产业快速发展支持、减轻公司负担7个方面对文化公司减免租金费用、资助资金、金融服务、培育业态
深圳市为应对文化公司疫情、缓解经营困难、促进产业恢复统一配置5亿元财政资金。 推广文化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公司和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文化公司倾斜。 深圳市属、区属国有文化公司应当对上传国有房地产的文化公司免收3个月的租金,提倡全市民间文化公司和产业园区适当减免上传公司,特别是中小微文化公司的房地产租金。
在金融服务方面,深圳市将协调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公司诉求的专属信用产品,提供100亿元的专项贷款额度。 另外,文化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产生的利息,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照支付的利息不超过50%的比例,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利息补贴。
对还在实施期间的推广文化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文化产业原创研发等预资助项目,项目单位可以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大致可以延期6个月以下。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失信行为的文化公司,经调查确认,未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记者吕绍刚)
:郭成
标题:【快讯】深圳发布措施帮扶文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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