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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显示,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3家石油企业上半年向国家支付了159.88亿元石油专款 最近,国内这三大石油企业分别发表了半年期报纸,公布了上半年的经营数据 中海油今年上半年净利润达人民币162亿元,中石化净利润806亿元,3家石油公司今年上半年共盈利1174亿元。 中期业绩报告显示,中海油缴纳19.88亿元石油专项收益金,中石油和中石化分别缴纳103亿元和37亿元石油专项收益金 拆船者表示,随着利润的快速增长,三家石油企业今年支付的石油特殊利润将出现可观的数字。 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8月28日估计,中石化每年将支付90亿元至100亿元的石油专项利润 中石油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蒋洁敏预测,如果下半年油价继续维持在每桶60美元左右,中石油今年可能需要支付300亿元的石油专款 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国家对石油开采公司销售的国产原油,按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得的超额收入成比例征收的收益金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行业和管辖海域独立开采和销售原油的公司,以及在上述行业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开采和销售原油的其他公司,必须缴纳石油特殊利润金。 本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施行 “石油专款”是目前特定情况下国家调整石油开采公司利润水平的一般政策 相关人士指出,向石油开采公司征收专款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方法,不是中国的独创,其首要目的是控制这一领域的利润水平

标题:“三大石油商上半年共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近1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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