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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网成都4月24日(记者李丹) 4月24日,四川信息网记者从四川省医保局获悉,四川一季度将支付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663万元的医疗费。

疫情期间,四川省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治疗费用综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给付后,个人负担费用由急诊医院先行给付,向财政部门申请结算补助,个人不予给付。

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疑似肺炎诊疗方案涵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暂时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不设先期自行支付比例。 支持患者在当地附近治疗,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的调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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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至3月底,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1141人,医疗总费用663.29万元,全部由医疗保险和财政支付,个人不承担。

向治疗患者的医疗机构预缴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截至3月底,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预缴基金6.97亿元。

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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