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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厦门7月8日电(记者颜之宏)记者8日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此前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8日正式实施。 至此,在鼓浪屿申遗成功两周年之际,厦门对鼓浪屿的综合保护进入制度化保障时代。
据介绍,与其他自然文化遗产地不同,鼓浪屿是景区、居民社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在三区重叠的背景下,其保护更加困难,需要投入的保护资源也越来越多。
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条例》确定,设在遗产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机构,除由各自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外,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事项,必须服从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在激活利用遗产地方面,《条例》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举办口授传承、书面传承、讲座的文学、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戏剧、影视作品等创作。 快速发展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文化创意产业,通过开发具有鼓浪屿特色的艺术品、纪念品等文化创意产品等途径进行。
在民生保障方面,《条例》规定厦门市、思明区两级人民政府要提高遗产区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快速发展特色教育,完善急救医疗条件,加强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居民从业人员 并且,在因保护文化遗产而损害权利或增加负担的情况下,将给予适当的补助。
另外,《条例》确定对违反相关规定者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罚款在内的行政处罚措施。
李志
标题:【快讯】申遗成功两周年:厦门为鼓浪屿保护提供制度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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