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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10月27日电(记者沈汝发)为了构建旅游诚信体系,南京市近期出台了《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进一步建立良好的文明旅游秩序。
根据 规定,旅游者在旅行中有以下行为,并纳入旅行不文明行为的记录: 第一,包括扰乱飞机、车船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 无视参加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的赌博、色情、毒品等活动的制止、警告,破坏自身以及从事危害他所有人身财产安全活动的生态环境,、 对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的旅游场所和违反公共文化场所秩序管理相关规定的旅游、交通等部门管理规定的旅游者进行辱骂、殴打的特殊工作期间的管制措施、滥用不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不合作的权利、挑衅等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旅游工作人员在从事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并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第一,包括价格欺诈、强制交易和欺诈诱导旅行者的费用。 传达侮辱、殴打、胁迫旅游者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性、不尊重风俗禁忌的低级趣味、推广迷信思想。 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旅行不文明行为。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新闻复印件中规定含有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的部分字段的不文明行为的具体表现、影响和结果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期限。
南京市旅游部门表示,景区、旅行社可以拒绝为记录期内不文明游客提供服务。 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定的警告制约措施。
标题:【快讯】南京:旅游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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