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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新试点的相关法规、规章已经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新试点确定的9项开放措施涵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闻传输、软件和新闻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5个行业。 这些开放措施将比较有效期至2022年1月30日,之后国务院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新京报记者陈琳
昨天,北京市召开了国务院调法规及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进展情况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确定的9项开放措施,为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得到调整,相关开放措施落地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
1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暂时调整实施在北京市的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按照《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事业方案》,从即日起至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期届满
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梅英在会上表示,此次《批复》的调整规则包括《旅行社条例》、《外商投资电信公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6部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条新闻传播、软件、新闻技术服务业1条科研和技术服务业1条卫生和社会事业1条文化、体育、娱乐业4个。
根据《批复》的要求,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开放综合试点期届满,国务院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批复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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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旅行外资公司受理第三家
北京市文化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北京市已经批准两家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目前受理第三家。 这是日系旅行社。 该负责人表示,开放旅游市场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加强领域内部良性竞争,引进国际旅游市场先进理念和经营模式。
另外,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放宽外商捐赠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准入,进一步确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专家等方面的标准,接纳、留用外资,为首都人民提供更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9第9条开放措施那些产业会受益吗?
2第2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符合 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可以从事海外旅游业务
支持设立在北京、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台湾地区以外的海外旅游业务。
允许在北京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湾地区除外) 。
解读:根据《旅行社条例》,除有规定外,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旅游业务。 新措施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出境旅游市场的旅游产品供给,刺激旅游市场的投资和费用,更好地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文化精神诉求。
1新闻传播、软件和新闻技术服务业1件
在试点地区解除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的限制
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验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网络接入服务业务(仅向顾客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比例限制。
标题:【快讯】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合资旅行社可接出境游
地址:http://www.mahamoni.com.cn//myly/10168.html